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龙江团龙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微信扫码登录

使用验证码登录

查看: 1271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16岁少女遭强奸怀孕 为指证嫌疑犯生下孩子

[复制链接]

尚未签到
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09-1-15 10:28:1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厄运降临   黑心老板强奸打工妹      2005年10月29日上午11:05,随着几声清脆的啼哭声,在贵州省贵定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,一个新的生命呱呱落地。此刻初为人母的,竟然是一位刚满16周岁的少女。她生下孩子只是为了指证一个强奸犯。   医生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:“像她这种情况,可能会对她造成终生不育的影响。”英子无奈地说:“如果不把这孩子生下来,他就逃脱了,我就冤枉了。”   2005年1月15日,英子打工的店里,老板娘带着儿子回娘家了。店里只剩下英子和老板两个人。老板名叫邱克伦,今年45岁。平时,英子和邱克伦各守相邻的两个店。   16日凌晨两点多钟,从熟睡中惊醒的英子发现,本该在隔壁门面睡觉的老板,却出现在自己居住的门面里。面对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英子的强烈反抗根本无济于事……第二天一早,邱克伦手拿一把菜刀警告英子,不许把事情告诉任何人,否则就杀了她。英子哆嗦着答应了。   然而,禽兽不如的邱克伦并未就此放过英子。相隔仅20个小时,邱克伦再次强暴了她。因为担心说出去被老板追杀,英子一次次地选择了沉默。   八个月以后   指证罪犯的证据已经不在      2005年2月底,英子辞工前往一个火锅店打工。日子一天天过去,不堪的记忆也尘封在英子心底的最深处。这家火锅店的老板叫陈光辉,他发现英子的体重不断增加,脸上、鼻子上都起了一些像孕斑的斑点。他不动声色地让妻子为英子用试纸测一下。结果显示:英子怀孕了!   面对这样的结果,英子也蒙了,她哭着说出了那个难以启齿的秘密。得知真相,陈光辉夫妇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到英子的家人。   最愤怒的莫过于英子的父亲。8年前,英子的母亲离家出走,至今未归。家中排行老大的英子被迫早早辍学,四处打工,供弟弟妹妹读书。这个憨厚的中年汉子不明白,懂事的女儿怎么会受到这样的侮辱。   然而,面对英子的家人,邱克伦矢口否认。义愤填膺的英子家人向贵定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报案。三小时后,邱克伦表示愿意私了,但被英子家人断然拒绝。就在这时,邱克伦被警方传讯了。可让英子家人纳闷的是,第二天一早,邱克伦又被放了。   贵州省贵定县公安局副局长黄贵这样解释公安机关的做法:邱克伦被传唤后,拒不交代犯罪事实,说小孩不是他的。而且事发8个月后才报案,报案人的动机本身就值得琢磨。再加上案发现场有价值的证据早已不复存在,嫌疑人又拒绝交代犯罪事实,所以想立案侦查可谓难上加难。公安机关只好放嫌疑人回家。   为保清白   孩子为指证罪犯而出生   眼见英子临产日期越来越近,英子和她的家人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究竟是该生,还是不该生?   随后,英子和家人向当地妇联咨询,确定这样的情况产前产后都可以做亲子鉴定。既然孩子生下来或不生下来都可以做亲子鉴定,英子一家人又找到公安机关,请求帮助引产。   可是这让公安机关非常为难。黄局长说:“如果是怀孕三个月五个月的时候,我们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他们,但怀孕八个月以后,要负担生命危险。特别是16岁未成熟的少女,这是有危险的,出了事谁来承担这个责任?公安机关能承担这个责任吗?显然预见不了。”   此时,英子的家人听说,邱克伦已经逃离县城,经营的店铺也已经转租他人。   山里的女孩子要的就是清白的名声,英子家人做出了惊人决定,为了将邱克伦绳之以法,他们决定将孩子生下来。   2005年10月29日11点05分,忍辱负重的英子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。   2005年11月17日,距离小生命降临人世不足20天,一纸亲子鉴定报告证实邱克伦是女婴生物学父亲。随后,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,以及协议书、法医鉴定报告,将涉嫌强奸罪的邱克伦逮捕。   2006年4月18日,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邱克伦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   可让人悲哀的是,从降临人世开始,那个无辜的小生命背负着太多沉重的东西,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,这个孩子的未来在哪里?难道活生生的生命,仅仅是一份证据吗

尚未签到

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3-21 07:49:50 | 只看该作者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黑公网安备 23022102000017号|龙江县团龙信息生活网 ( 黑ICP备16005063号-1 )  

GMT+8, 2025-5-9 21:11 , Processed in 0.072716 second(s), 29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