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惩戒是方法不是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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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30 00:21:4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惩戒是方法不是目的
  
  连日来,有关教育惩戒的讨论备受关注。有观点认为,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;也有观点认为,惩戒学生是教育和教师的黔驴技穷。教育学生,到底应不应该惩戒?在采访中,一些教育专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。

  [观点一]

  惩戒是一种教育方法

  “教育惩戒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,它能起到片面地使用赏识教育所达不到的效果。”哈尔滨育源心理卫生学校校长高源说,教育在不同的时期伴随着不同的问题。在教育过程中,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,首先应该认识到学生犯错误是正常的。当学生出错时,要了解出错的根源在哪里,如果是认知层面的问题,就要了解学生是哪些想法和观念不正确,老师可以通过沟通、引导等方式把正确的、健康的观念灌输给学生。

  高源在教育实践中发现,一味地进行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都是失败的教育。一味地进行赏识教育容易导致孩子以自我为中心、是非不分、不会换位思考,从而出现一系列的人格问题、适应问题。一味地进行惩戒教育又会导致孩子的自尊心受损、自信心不足、胆小怕事,造成不能适应社会的后果。高源认为,真正的教育要二者相互结合,在学校里,老师要有策略地对学生进行惩戒,惩罚过后,还要及时地对犯错的学生进行教育,让其明白为什么会受到惩罚,今后要注意别再犯这方面的错误。

  [观点二]

  惩戒要建立在良好师生关系基础之上

  “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,更是一种艺术。教育的本质是要有一颗爱心,用爱心来感化学生比教育惩戒更有效。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赵清福所长认为,教育应当是家庭、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,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。但不管什么惩戒都要注意惩戒的对象、惩戒的场合和惩戒的轻重。任何事情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实事求是。如今,独生子女越来越多,家庭溺爱现象也越来越普遍,这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。在学校里,惩戒应建立在良好的师生关系基础之上。在此基础上,即使教师的惩戒略有出格,也会得到学生的理解,认为教师是出于一份爱心而对自己进行惩戒。反之,就会让学生产生逆反心理。

  赵清福说,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,家长应当配合老师,共同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。老师也应当不断地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。目前,在许多学校里,一些“80后”的老师自己就是独生子女,无法很快地进入到老师的角色当中,在教育学生时,容易和学生产生对立。这就要求学校和社会多为老师们创造一些培训的机会,家长也要多和老师沟通。赵清福认为,惩戒要从爱心出发,不以惩戒为最终目的;惩戒只是一种备用的教育手段,老师应该有更好的办法帮助学生改正错误;惩戒的实施要有艺术性,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和手段;适当的惩戒应当是既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,又能帮助学生健康成长。

  [观点三]

  惩罚应当合情合理、公平准确

  省教育学院综合教研部主任金春兰说,教育中出现的诸如学生报复教师,甚至公然杀害老师的事例的出现,使教育惩戒成为热门话题。应该说,教育惩戒与我们以往提倡的激励教育、赏识教育都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式和手段,都是为了让学生更健康地成长。将激励赏识与批评惩戒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,关键是我们要认清惩戒不是体罚,惩戒旨在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,从而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,而体罚是教育者个人情绪的宣泄。惩戒是无损身心健康的适度处罚,体罚则是对身体的恶意侵犯,他们产生的教育效果是不同的。教育惩戒在实施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往往是惩罚的不当使用,而不是惩罚本身的问题。

  省教育学院德育与班级管理教育室主任王慧婷认为,正确运用惩罚应当考虑对惩罚的主体、客体和程序做出适当规定。惩罚时要注意惩罚的目的是教育,是为了让犯错误的学生认识到违反校规和校纪是要付出代价的,犯错误是有风险的,要帮助他们戒除不良习惯;惩罚应当合情合理、公平准确,要有灵活性,要与对学生的尊重相结合。当然,在实际操作中,还要从制度上对惩戒的处理方式、行为理念、具体情况等进行细致到位和人性化的规范,避免教条和僵硬,加强有效监管,真正做到既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,又不伤害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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